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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9
企業/政府合作方案

115年度桃園市婦女健康整合型計劃(孕產婦暨婦女心理健康促進-心理諮商)

 
 
一、服務對象:
 
設籍桃園市之孕期中、產後6個月內,自然及人工流產12個月內、不孕困擾、罹癌之婦女(須提供相關醫療、身分證件)。

 
 
二、補助項目:
 
(一) 個別諮商每次補助2,000、伴侶諮商每次補助4,000,累積合計9,000為上限。經評估有必要者,得再增加4,000。
(二) 各類對象身分可分別補助各一次(例如:符合身分者,可分別依流產、不孕身分申請)。
 
 
三、補助日期:
 
即日起至民國115年12月31日止。

 
 
四、會談地點:
 
尼思湖心理諮商所(桃園市蘆竹區南平街35號B1)
尼思湖心理諮商所 藝文館(桃園市桃園區中正路1318號4樓)
 
 
五、即刻預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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