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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8
企業/政府合作方案

114 年度「桃園市」教師支持方案心理服務

 

一、服務對象

桃園市政府主管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幼兒園)專任教師及代理教師,代理教師以代理期間為限,學校校長、運動教練、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

 

二、服務說明

(一)服務額度以每人每年至多 300 分鐘為原則(6 次個別諮商)。

(二)補助額度有限,歡迎盡快預約 。

 

三、申請方式

(一)本方案採自主預約方式,不必透由單位及心衛中心評估聯繫,使用方案全程僅個案及機構雙方知悉。

(二)填寫本所預約表單:https://reurl.cc/Eg5xxg

(三)完成預約後,於預約時間攜帶工作證或其他可證明諮商期間在職的文件至預約機構,會由合作機構蒐集個人資料(含問卷評估結果),蒐集之資料為評估方案成效及確保醫療權益,不會作其他目的之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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